关于高自考学员申请“成人学士学位”相关变更事宜的通知
根据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关于《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规定》的指示精神及我校学位办公室的具体安排,我校高自考学员申请学位工作将作如下调整:
自2013年起高自考学员申请“成人学士学位”分两次进行。:
每年12月份毕业的自考生,转年1-3月到主考学院办理学位申请手续;3-4月主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学位的学员条件进行初审;4月30日前各学院将审议后的申请材料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;5-6月继续教育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上报教务处;6月教务处对申报材料再次进行复查,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名单,7月报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,9月将学位授予数据报国家教委。
每年6月份毕业的自考生,8-9月到主考学院办理学位申请手续;9-10月主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学位的学员条件进行初审;10月30日前各学院将审议后的申请材料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;11-12月继续教育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上报教务处;12月或转年1月教务处对申报材料再次进行复查,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名单,1月报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,3月将学位授予数据报国家教委。
根据新华社天津分社的通知,自考学员图像采集工作的地点变更为:天津理工大学(红旗路校区)新北楼109室。采集时间为:每周日下午2:00——5: 00时。
(1)学校负责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、地点进行图像采集。
(3)学生现场填写特快专递单(每人20元),特快专递单填写学生本人的地址和姓名,大约一个月收到照片。特快专递查询电话:010-630722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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