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费标准:论文指导费800元/人, 批次号:2016050007;
实践课培训费150元/科,批次号:2016050009。
交费时间:2016年6月4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。
操作方法:请登录天津师范大学主页www.tjnu.edu.cn,点击页面右下方的链接按钮,进入支付平台。详见继续教育学院主页—高自考部分--《自考生登录“校园统一支付平台”自助缴费说明》。
请同学们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交费工作。未完成交费工作的,将不安排实践环节考核培训与考核工作;以及毕业论文指导与论文答辩工作。
交费需要提前备好农行网银卡、支付宝账号、微信支付账号(注:可以使用他人账号代交)。
交费成功后,可自行打印交费凭条。
如若需要打印正式发票申请单位报销的,请在2016年9月5-6日(上午9:00-11:30;下午2:00-4:30)凭本人身份证及交费凭条(付款人为单位的,需要提供准确的单位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)到天津师大主校区办公楼财务处A327室办理,过期将不再受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