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费标准:论文指导费800元/人;实践课培训费150元/科。 交费时间:2016年12月8日起至2017年1月31日止。 操作方法:请登录天津师范大学主页www.tjnu.edu.cn,点击页面右下方的链接按钮,进入支付平台。详见继续教育学院主页—高自考部分--《自考生登录“校园统一支付平台”自助缴费说明》。 请同学们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交费工作。未完成交费工作的,将不安排实践环节考核培训与考核工作;以及毕业论文指导与论文答辩工作。 交费需要提前备好农行网银卡、支付宝账号、微信支付账号(注:可以使用他人账号代交)。 交费成功后,可自行打印交费凭条。 如若需要打印正式发票申请单位报销的,请在2017年2月20-21 日(上午9:00-11:30;下午2:00-4:30)凭本人身份证及交费凭条(付款人为单位的,需要提供准确的单位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)到天津师大主校区办公楼财务处A327室办理,过期将不再受理。 温馨提示:请同学们新用户注册完毕后,重新登录系统报名时务必看清楚不同的缴费项目标准(150或者800),一定要选择自己的对应专业和学院,再确认报名信息;缴费前一定要再次确认订单信息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 由于年终结算需要,本平台将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3日期间暂时关闭,进行相关维护工作,请学生们于2015年1月4日后再登录平台,特此通知。 实践课交费批次号是:2016110005,缴费标准:150 论文费批次号是:2016110006,缴费标准:800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