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师范大学文件
师大政发〔2017〕154号
天津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质量,确保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达到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培养目标,参照教育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,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;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;坚持依法治校,科学管理,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,规范管理行为,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,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。